推进平等协商,共建和谐之家
“市分行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经营成果是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在情况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一定按照总、省行的规定和要求,回报大家的工作辛苦和付出,要真正体现企业长远发展与员工共同成长的企业发展目标”。这温暖人心的声音,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锦州市分行行长刘镇在企业集体协商会议上的讲话。更是市分行行政全面落实全行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的具体体现。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以来,坚持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各项法律机制和制度,全面加快法治工会建设进程。2015年,市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工会的规定要求和赵璟主席在锦州市总工会第十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总工会2014年“和谐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工作.在市总工会刘文全副主席亲自指导下,在财贸金融工会朱建国主席的帮助下,认真做好基本权益保障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通过集体协商和召开职代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2015年6月16日,市分行召开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会议,会议就企业实行的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工资组成、预测增长幅度、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停止劳动,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比例及企业工资发放日等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企业、职工双方协商代表进行了磋商和协商。
市行工会主席崔立红代表职工方对会议协商的过程和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工会和各位代表对市行党委、各位行领导对全体职工的关怀表示感谢,市行行政也是按照总、省行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效益提升的情况下,对全行的每一位职工的工资给予增加调整,体现了市行对全体员工工作的认可和关怀。工会也将在会后将会议的结果传达给每一位职工,让每一位职工感到企业和行领导的关心,真正体现出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是员工成长的和谐温暖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