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3月21日上午,锦州卫百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宋焱、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周晨、太和区总工会副主席洪军及第二批“建家”活动典型企业的工会主席等应邀出席会议。
本次协商会议劳资双方各选出5名代表(劳方首席代表为公司工会主席;资方首席代表为公司财务部经理)。协商会议严格按照《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主要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核算调整方案、工资涨幅、超时加班补助、农民工保险缴纳等内容。经过与会代表的激烈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形成了合同草案。
此次协商会议拉近了职工方与企业方的距离,使企业了解到职工的期望和诉求,使职工了解到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福利待遇。与会代表均表示希望劳资双方以此为契机,共同努力,营造出锦州卫百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更加和谐美好的劳动氛围。(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