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下发的《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规范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从政策层面上确保了工会经费惠及职工群众,有助于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凝聚力。太和区总工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规定》,并积极贯彻落实,在基层工会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太和区总工会依据《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未划拨工会经费,致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受到影响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由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邱建华同志亲自督办,积极与太和区委、区政府沟通、协调。在太和区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对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工作大力支持。2018年太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将按人均定额200元划拨,并在区财政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工会经费足额划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会员开展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