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一届四次职工大会。凌河区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马驰和区总工会副主席王晓光、区总工会基层组织服务部部长李莉受邀参加了会议。
正式会议召开之前,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桂萍为首席代表的五名企业方代表和以工会主席闻扬为首席代表的五名职工方代表共同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最后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双方围绕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中所涉及的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办法、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福利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协商确认。
协商会议之后,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了一届四次职工大会,55名公司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副总经理朱桂萍代表公司作了行政工作报告;公司工会主席闻扬代表工会作了工会工作情况报告和职工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对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作了起草协商情况说明。参加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集体讨论、审议和通过了企业行政工作报告、企业工会工作情况报告、职工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和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会议最后,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桂萍和工会主席闻扬分别代表企业行政和职工现场签订了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凌河区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马驰代表区总工会,对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和圆满闭幕表示热烈的祝贺,充分肯定了锦州阳光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劳动法》和尊重职工、以职工为中心的民主态度,肯定了企业工会发挥自身职能团结职工、引导职工和为职工服务的基本做法,对广大职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推进企业及自身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