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锦州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并于日前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目的、标准,推进程序、组织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劳模创新工作室是由有一定业务、技术专长,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劳动模范名字命名的职工创新团队。创建工作旨在为劳模和职工搭建集聚智慧、发掘潜能、释放激情、岗位建功成才的平台,发挥劳模在创先创新、创优创效的骨干带头作用,激励职工立足本岗、锐意创新、攻坚克难的热情,从而在不断提升职工综合素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意见》强调,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业务专长和技术优势,积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活动,推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发挥劳模“传帮带”作用,开展技术交流和“高师带徒”等活动,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建设。强调劳模创新工作室要坚持“六有”标准,即有劳模领衔的创新团队、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有攻关项目和活动计划、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有用于创新活动的专项经费、有能够定期开展创新活动和显著经济效益成果的劳模创新工作室。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规划和管理制度,在规模企业有技术专长劳模的单位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要主动向企业党政领导汇报,在人员、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主抓、部门协作、职工参与”的岗位创新格局;加强对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总结交流;借助劳模创新工作室平台,注重传承劳模精神,培育创新人才,带领广大职工为锦州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