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总召开县(市)区工会主席座谈会,就即将出台的《锦州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对经费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市总党组书记、主席孙志海主持会议。
日前,省总工会印发了《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和《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此市总高度重视,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同时,立即行动,迅速部署,研究具体落实办法。
按照省总有关通知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和工会工作实际,市总领导多次组织专题讨论,拟定《锦州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就如何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任务分工、保障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
座谈会上,市总党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工会主席分别就《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大家纷纷表示,省总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是当前经济形势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支持企业发展、扎实推进辽宁经济新一轮振兴的有效举措。市总即将出台的《实施方案》是以省总“十项措施”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制定的,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县(市)区总工会一定要抓好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为扎实推进锦州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会上,孙志海就如何落实好省总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总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要求上来,把支持企业发展摆上工作日程,作为工会服务大局发展的重要任务;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举措,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省总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在锦州落地生效;三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工作予以广泛宣传,对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予以积极回应,努力营造助力企业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市总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