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抗击疫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防控一线提供充分的资金及物资保证,在第一批安排疫情防控和慰问资金76.5万元的基础上,锦州市总党组会研究决定,再安排第二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00万元。
在全总下拨疫情防控补助9万元的基础上,市总积极争取省总疫情防控补助50万元,并安排市总疫情防控配套资金41万元。
10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将下拨给九个县(市)区工会,每个工会补助5万元;
医疗系统及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补助50万元,其中:传染病医院工会委员会补助25万元,锦州集中救治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补助资金5万元,中心医院工会委员会补助5万元(含援助武汉医务人员慰问),疾控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工会委员会各补助5万元,妇婴医院、中医院、二医院工会委员会各补助1万元,附属第一、第三医院赴武汉医务人员慰问补助各1万元;
公安局工会委员会疫情防控补助5万元。
该笔资金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使用管理,并依据全总通知精神在慰问一线医疗防控工作人员之外,兼顾街道、社区、环卫、公安、物资保障等一线防控人员慰问。
截止2月7日,锦州市县两级工会共下拨资金28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和慰问坚守一线的医护人员及联防联控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