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会困难帮扶?
工会困难帮扶是各级工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体系基础上,对因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暂未纳入政府社会救助范围的、或按现行政策标准接受社会救助后仍存在其他困难的职工家庭开展的帮扶救助工作。根据职工困难情况和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事前预防和事后救助项目,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工会困难帮扶?
工会困难帮扶对象为困难职工群体,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工会困难帮扶对象原则上是已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各级工会对尚未加入工会的劳动者开展帮扶项目,应当加强宣传动员,发展其成为工会会员。
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帮扶应符合帮扶条件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
居住在独立矿区、企业集中生活区的离退休人员、病退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纳入帮扶范围。
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符合帮扶条件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备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满足各地工会困难帮扶条件。)
三、工会建档困难职工主要有哪些困难类别?
1.深度困难职工,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包括:
(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
(2)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可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包括:
(1)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申请困难职工建档帮扶需要哪些流程?
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一般应经过困难职工申请、建档工会调查摸底、上级工会复核、县级(含)以上工会帮扶中心备案等程序,并按工会隶属关系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逐级上报备案。
县级(含)以上工会帮扶中心对基层工会建立的原始档案进行严格复核,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及时退回。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后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和各级工会工作实际开展帮扶救助,有关建档和帮扶情况及时向困难职工反馈。
五、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可享受哪些帮扶救助?
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后可享受的帮扶救助主要包括:
1.生活救助项目。在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引导推动职工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资源精准对接,完善质优价廉生活必需品供给。
2.子女助学项目。在保障职工困难家庭子女上学的基础上,支持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参与工会勤工俭学等项目。
3.大病救助项目。在推进职工互助保险赔付基础上,引导社会慈善资源帮助缓解职工家庭经各类保险保障和相关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负担。
(备注:具体帮扶项目和救助标准由各地工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针对不同致困原因,可有针对性实施多项救助。)
六、哪些情形不符合工会困难帮扶的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工会困难帮扶申请条件。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在大中城市具有两套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拥有、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6.各级工会结合当地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